转专业、大类分流

转专业(类)

以下内容根据杭电本[2017]180号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(类)与大类分流实施办法(试行)》整理。

此办法自2017级本科生起开始实施。

注意,文件第三条说明了六种可申请转专业情况,我们仅说明了最常见的第一种情况

对象

  • 一年级在校学生:可申请在全校已有的专业(类)范围内选择专业(类);
  • 二年级第一学期在校学生可申请在同一学科门类中已有的专业(类)范围内选择专业(类)。
  • 文件另外规定了八种**不允许转专业(类)**的情况

程序

  • 各学院在每学期第13周前,上报拟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计划,批准后公布。
  • 每学期末,学生根据“转专业通知”,在学校转专业网站(可能需要校园网)提交电子申请,可同时填报2个志愿
  • 转专业投档成功后,在公示期间,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的申请;放弃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  • 学校在下一学期初,参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方法,在转专业网站进行投档录取,并将投档成功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。

注:

  • 若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公布的接收人数,对全校申请该专业的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(类)的学生按绩点排名比排序的原则,从小到大依次录取。
  • 绩点排名比=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(GPA)在年级专业(类)排名÷所在年级专业(类)的总人数
  •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(类),如学生转入时,学院已经完成大类分流的,仍直接录取到大类,由学院再进行大类分流。
  • 公示期结束后,学校不再受理转回原专业的申请。

大类分流

大类分流是指学生在专业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,大类分流工作分两个阶段,即专业预分流专业确认

时间

原则上在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第10周前,学院组织学生完成专业预分流工作。

按类招生的学生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四学期第10周前,由学院组织完成专业确认工作,并将确认后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1周。经专业确认后,所选专业不得再次更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