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修、免听

免修与免听

免修和免听申请均规定在开学两周内提出。

思想政治理论课(含实践课)、体育课、各种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等以过程性考核方式考核的课程,不得免修和免听。

免修

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未选的课程,并已取得该课程的先修课程的学分,且前两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≥3.5,可在开学两周内由本人提出免修考核申请,批准备案后参加该课的免修考核,合格即获得学分,此学分视为选课修读考核合格获得学分。

免听申请表(仅供参考,请以教务处网站最新版本为准)

免听

前两个学期学分绩点≥3.0已修过该课程的学生,可在开学两周内提出免听申请,批准后可免听进行自学;免听学生须完成作业,参加实验、上机并参加统一考核,合格即获得课程学分。

注:思想政治理论课(含实践课)、体育课、各种实验课等以过程性考核方式考核的课程,不得免修和免听